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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一定得炒! 鑫天鑫城业主怒上法庭炒"管家"

炒!一定得炒! 鑫天鑫城业主怒上法庭炒"管家"

这是湖南首例业主委员会状告物业公司的官司,原告被告当庭激辩两个多小时在法庭宣布择日再审后,一位业主对同伴说的第一句话是“今晚,我和你巡逻”

“车被刮擦、房被撬、保险柜被抬跑,小区的物业都管了什么?”
疯孩子的舞步,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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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一定得炒!”

法庭上,“炒”掉湖南虹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景园物管)这个“管家”的呼声一直很高。小区的业主说,该“管家”工作期间,小区里不仅发生了多起盗窃案,还出现过大白天保险柜被盗并从保安眼皮底下抬了出去的事。为此,鑫天鑫城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管家”走人,并赔偿违约金。

昨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被告律师的“被盗时你的物业费没交”等辩护意见,让旁听席上的业主一片哗然。据悉,这是湖南第一起业主委员会状告物业公司、炒“管家”的官司。

昨日上午8时30分,雨花区法院A205审判庭外,已早早来了三四十名市民,等待开庭。他们都是鑫天鑫城的业主。

“物管只是我们这些业主请来的‘管家’,现在倒好,跟我们叫板来了。”一名穿着长棉袄的大爷跺着脚,说一定要炒掉虹景园物管。

这位大爷说,自2007年虹景园物管接手小区物业治理服务以来,小区里有80多户被盗。2008年下半年一个晚上,有8户被偷。2009年初,有小偷撬开一户业主的门,“大摇大摆抬走300斤重的保险箱”。

说起虹景园物管,在场很多业主都是摇头。他们表示一定要炒掉这个“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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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答辩

业主:炒“管家”有11项理由

上午9时许,法官、书记员到庭。原告被告也抱着厚厚的资料坐上了座。旁听席上20多个座位更是被挤满,一些市民只好挤在门口侧着身子旁听。

法槌刚敲响,法庭便充满了“火药味”。

“被盗了那么多次,你们做什么?”

“收钱倒是你们最积极。”

几名情绪有点激动的业主,与被告争论起来。在法官重申法庭纪律后,才得以平息。

原告席上,代理律师宣读了起诉书,说炒“管家”,有11项理由:

1.小区保安未达到约定人数,从而导致小区车辆停放无人指挥,乱停乱放,偷盗频发,从被告进入小区工作至起诉止,小区被盗业主在派出所报案登记的就有84户。

2.被告疏于维护、管理,小区消防器材大部分丢失,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3.被告两年未为小区电梯办理年检,一些业主有被关电梯的经历。

4.未按合同配备专职园林工,致小区绿化得不到良好维护和管理。

5.根据合同约定,为加强小区治安,被告应为小区作三项投入,但至今只完成一项。

6.被告挪用水电费,导致2008年小区几次被供电局拉闸限电。

7.被告将收取的露天停车费、广告费等占为己有。

8.被告拒绝开放小区的音乐喷泉。

9.被告的物业管理资质不符合合同约定。

10.被告未按合同配备专职水电工,小区的公用设备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11.被告至今两年都没做“业主物业服务工作”满意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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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律师说,业主委员会逐户上门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其中有679户业主表示立即解聘物业公司。为此,他们也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鑫天鑫城物业管理合同书》,判令被告退出小区物管服务,如未按本案判决生效确定之日退出,要被告方按每逾期一日三千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物管公司:“走人”理由与事实不符

面对业主委员会列出的11项让其“走人”的理由,被告代理律师进行了反驳。

被告代理律师说,鑫天鑫城业委会所谓的赞同解聘被告物业合同的意见表纯属捏造,而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情。

“报案登记表只有59份,不是84户。”被告代理律师说,原告所说的84户业主被盗与事实不符,此外电梯不年检也是没有的事,同时,消防器材丢失、未按合同配备园林工、拉闸限电等情况均不真实。

“就算被盗的是59户,这还不多?”听着被告代理律师的答辩词,旁听席上很多业主纷纷觉得这个“有点强词夺理”。

双方质证

法庭上,被告的三名证人也出庭了。

第一位证人是穿着银色棉袄的中年女士,住在小区20栋。她说小区开了业主委员会,但在会上很多业主没有同意炒物业公司,说换多了更不利于小区安全。

而对于她的出庭,原告代理律师拿出了一份《物业状况调查表》,说上面有她同意炒掉物管的签名。中年女子说自己没有签过,有可能是丈夫签的,而自己是户主,并非丈夫。

第二位证人沈某则说,“后面来的公司不一定搞得比这家好。”

而对于沈某的身份,原告提出了质疑,说其并非小区业主,他住的房子是子女的。

而随后第三个出庭的证人,坐在旁听席上的业主提出,该人旁听了之前的庭审。对此,法官取消了他出庭作证的资格。

原告方证人:住在小区没安全感

答辩、质证,庭审经过了两个多小时。原告方坚持炒掉“管家”,而该“管家”说炒的这些原因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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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原告的三证人相继出庭。

“我的车被撬、被擦、家被盗、还有房屋漏水,虹景园物管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果。”第一个出庭的是小区2栋的吴先生,他说他只想证明住在小区没有安全感。

“从内心来讲,你对于这家物管公司去和留有什么态度?”原告代理律师直问。

“炒”……

“我晚上回家一看,家里一片狼藉,就知道被盗了。”第二个出庭的张某住小区9栋,在法庭上也说起了自家被盗后的事。

“你是什么时候被盗?”被告代理律师问。

“今年8月。”张某回忆说。

“你物业管理费交到什么时候?”被告代理律师继续发问。

“6月30号。”

“你被盗时是没交物管费的。”被告代理律师将材料重重放在桌上,语气很肯定。

而这句话,让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没交物业管理费,就该被盗呀”、“我们交了物业费,那被偷了怎么说”……

张某表示,这样的物业管理公司走人最好。

家住21栋的张某是原告方第三个证人。他说小区车库地上很多纸屑和饮料瓶。

被告代理律师问:“在哪里看到的?”

“地上。”证人回答。

“哪个地上?”被告代理律师追问。

“就是车库的地上呀。”证人有点急。

“地上,具体是哪个位置?”……

旁听席上,几个业主走了出去,说“受不了”这个律师。

庭审之后

“今晚,我和你巡逻”

中午12时,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

“今晚,我和你巡逻。”走出法庭,穿着大棉袄的大爷拍拍身边的人说。

大爷说,眼前又到年底了,这个“管家”看是靠不住了,他们单元楼自发组织了联防,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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