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回的南昌地王,折算楼面价明显偏高,还不如退还给政府等价跌再买;又如某些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地方政府抬高地价的托,他们出高价是为拉高区域内的房地产价格;大连曾有开发商表示政府设置出让门槛、公告时间只有一两天,为意向开发商“量身定做”竞买资格;将于今年3月初推出的中服地块,位于北京市CBD核心地区,这块正在酝酿中的准地王也深陷被内定的质疑。甚至地方政府修改规划、拆迁等等不可抗力,都会成为开发商的免罪金牌。
此次被处罚的北京大龙地产是典型个案。其资金实力根本不足以成为地王,因其控股股东为顺义区政府下属开发企业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当初颇受市场质疑,却无惊无险拍得地王。拍地潜规则屡见不鲜。按照此前北京市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开发成本后,市八区按照市财政和区财政“五五分成”,其他区县的土地出让金,则直接返还到区里。而大龙地产控股股东是顺义大龙城建,其公司资料显示,它是隶属于顺义区政府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顺义区政府和大龙地产之间,有机会左手倒右手——大龙地产将地拍下后,未必一定要真金白银付出50.5亿元。此次大龙地产走了背运,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此次处罚大龙地产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区政府挥泪无法保马谡,惟一的办法恐怕是低价给予其他地块作为补偿。
地王秀场猫腻多。要让土地市场常态化,形成明确预期,最重要的是进行制度变革,令行禁止,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此一来,大龙地产不过是特定时间内的典型案例,毫无制度价值,指望从这些地王被回收中解读出打压房价的信号,也是徒劳。